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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陳金鋒的問題


問題


陳金鋒又回三A的五十一區隊了!但我想請問的是道奇隊已將他釋出,那鋒仔以後是隨便哪一個球隊願意買他都可以,還是只能限制在道奇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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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對過中文和英文的報導,總共看過3種transaction被翻譯成「釋出」,其中包括DFA(Designated For Assignment)、Release和Waiver。這些詞都沒有經過翻譯上的統一,要讓人完全搞懂自然不會太容易。 這麼說吧:CCF這一次所謂的「釋出」,在英文叫「DFA」,在日文叫「戰力外通告」。搞不好日文的翻譯,我們還比較能接受!? CCF(陳金鋒)是在美國時間7月23日接到他2005年的第二個DFA(小琪的回答是CCF今年的第一個DFA),它的意思是球團立刻在40人名單開出一個空缺,然後CCF可以有10天的時間和球團商量下一步要怎麼做,雙方可以選擇的是: 1. 把CCF交易(trade)掉 2. 把CCF送回(outright or demote to)小聯盟 3. 把CCF釋出(release) CCF被二度DFA的當天,道奇隊教頭Tracy曾經承諾要替CCF找舞台,換句話說也就是想辦法走第「1」條路,但Tracy這個發言簡直就是「場面到不能再場面的場面話」,以下是Tracy不得不考慮的現實因素: -------------------- a. CCF已無option可用,想要他的球隊必須給他25人名單、也就是大聯盟上場選手名單的空缺,以CCF在MLB的成績,這種空缺找到的機會微乎其微。 b. CCF的交易價值不夠,唯一的可能是在某筆交易中以附加球員的方式送走,那麼這個問題就又得取決於道奇隊的GM DePodesta,而不是Tracy。 -------------------- 講難聽一點,Tracy對CCF的事是「睜著眼說瞎話」。 那麼如果選擇第「3」條路,也就是release的話,CCF就成了「小聯盟的FA」,要去別隊的3A或許有機會,但如果想上別隊的大聯盟25人名單,那早該在CCF被DFA的一兩天後就有交易的消息,因為CCF的價錢尚不足以用財政方面的因素來考慮。 因此,CCF再次接受了球團的第「2」條路,並且在美國時間7月30日「cleared waiver」。也就是說,CCF在7月27日前就做出了決定,上了以72小時為期的Outright Waiver並cleared,然後回到小聯盟,所以CCF現在並不是自由球員。 由於我們強調了這是CCF「第二次被DFA」,所以再稍稍解釋一下這一次Transaction的變數:CCF在2005年年初就被DFA過一次,當時他選擇了回到小聯盟,所以他必須clear被移出40人名單後的Outright Waiver。 但到了7月23日,CCF再度被DFA,如果這一回球團要求CCF回到小聯盟,CCF就必須去clear他「第二次」的Outright Waiver。但任何球員面臨第二次的Outright Waiver是「有權利拒絕」的!換句話說,如果DFA的第「1」條路行不通,這一次CCF可以拒絕第「2」條路,而要求球團走第「3」條路把他release,但CCF這一次仍然沒有這麼做。 那道奇隊可不可以選擇第「3」條路將CCF放掉?答案當然是可以的!但道奇隊也沒有這麼做。畢竟像CCF這種out of option的球員如果被release的話,找一個同義詞來形容這件事,就是「失業」。 總而言之,CCF必須在2005年球季結束後才會成為自由身。 以上如有不詳之處,歡迎討論。


其他答案


道奇再作補強,陳金鋒40人名單可能不保2005/1/13發表者:林言熹首次發表時間:2005/1/13下午11:58:55最新更新時間:2005/1/14下午12:01:10第一位上大聯盟的台灣選手陳金鋒,在道奇隊的40人名單資格面臨極大挑戰,由於近日來洛杉磯透過自由球員和交易找來不少選手,大聯盟四十人名單已經額滿,加上PaulBako即將正式加盟還需要一個位置,金鋒可能因此被擠出40人名單。今年冬天透過交易和銀子挖角不少選手的洛杉磯道奇,在ShawnGreen交易、DerekLowe簽約後因為40人名單缺少兩個位置,已經將外野手HenriStanley、二壘手JoeThurston指派任務(DesignatedforAssignment),根據官方網站,原本被認為三個可能移除40人名單之一的陳金鋒還留在大聯盟名單中。不過捕手戰力需要補強的道奇,日前以一年65萬合約簽下PaulBako,使得額滿的40人名單還再需要一個空位,陳金鋒也許會因此也接到指派任務(DesignatedforAssignment),可能得離開大聯盟40人名單,或許會因此和道奇說再見。根據大聯盟規則,三年選擇權已用完的球員,接到DesignatedforAssignment後,球隊擁有十天的時間將他重新放回大聯盟名單、或者在通過waiver期間後直接下放小聯盟、或是交易,而或釋出。在此同時選手會放在waiver名單當中,其他球隊可以要求將他挑走(Claim),三個工作天後就會通過(clearwaiver),則原球隊可以選擇將他直接下放(outright)小聯盟或釋出(release)成為自由球員。官方網站指名陳金鋒就是Bako加入時被移出的選手,至於洛杉磯每日新聞只提到還需要一個名額,但並未說明誰的可能性最大,目前看起來金鋒的40人名單資格並不樂觀。http://playballx.com/new/news.asp?sn=5184現在陳金鋒不是已選擇留在小聯盟?所以你說的已不成立了吧!除非當初他被道奇釋出時,選擇當自由球員,就有可能和別的球團簽約了只要有哪一隊要他道奇都必須無條件釋出嚴格來說陳金鋒就是所謂的自由球員約只是一般我們說的自由球員專指"比較有價值"的也就是"大家搶著要"的那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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